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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机构改革着力三大突破 新闻来源:中国机构网 发布时间:2010-03-04 进入【西山论坛】
中国机构网3月4日讯 2月26日,湖北省鄂州市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同时新组建的部门领导班子已全部任命到位。本次数机构改革,该市遵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鄂州要争做改革创新大市”的批示精神,市委书记范锐平市长陶宏分别带队赴深圳学习考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结合鄂州城乡一体化试点市、“两型社会”先行区以及建设一主三新十特百新社区宜居宜业组群式大城市的实际,确定机构改革以减少层级为突破口,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区别于传统二元结构的城乡共治新模式。并结合市情,突出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总体设计,渐次推进,着力在推行大部门制、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有大的突破,打造湖北省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示范区、先行区。 一、突破传统二元结构障碍,探索城乡共治新模式。鄂州是在一县一市区划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国土面积1593平方公里,人口107万,是湖北省唯一不带县的省辖市。建市以后,鄂州由两级政府变为三级政府,机构人员大幅增加。虽然城市规模不大,机构却是按上下对口设置,“麻雀虽小,肝胆俱全”。三个行政区各自管理的区域虽然只有几个乡镇,区级党政群机构却多达32个。同时,受传统的二元结构管理影响,全市经济呈现市强区弱乡穷的状况,三个区财政收入仅占全市财政收入的26.8%。作为湖北省唯一的城乡一体化试点市,实行管理层级优化既是加快发展所需,也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必由之路。因此,该市以减少层级为突破口,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区别于传统二元结构的城乡共治新模式。在现有三个行政区、两个开发区的基础上,按照各自不同的资源禀赋和发展趋势进行功能定位,逐步将区级机构改为功能区,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实现“一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目标(一级政府即市一级政府,三级管理即市、功能区、街道办事处三级管理)。市一级侧重于制定政策和宏观管理,功能区侧重于发展经济和完善城市功能,街道办事处侧重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形成与该市经济规模、管理幅度、发展阶段相适应,纵向紧凑型、横向扁平化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先经济功能后行政功能的模式,渐进推动鄂城、华容、梁子湖三个行政区与葛店开发区、鄂州开发区、花湖工贸新城、葛华科技新城、红莲湖旅游新城五个功能区整合。将主城区及功能区周边有条件的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在城镇区划内规划建设47个城镇新社区。 二、根除部门职能交叉弊端,推行精简统一的大部门制。为提高行政效率,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该市对市区两级机构进行“大部制”改革。通过“减”与“合”,促进政府职能的“退”与“转”,有效根除“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弊端。市级政府机构改革突出了大农业、大城建、大交通、大人力资源、大文化、大水务、大国资、大城管等特色,实行党务、人事监察、财务、行政事务、后勤保障“五统一”管理,精简了内设机构,减少了副县级和科级职数,强化了机关内部管理。区级机构改革,部门整合的力度更大,范围更广。对职责重叠或相近的党委、政府部门和群团机构采取合署办公或一个机构多块牌子的办法统筹设置工作机构,实现机构压缩,人员精简。改革后,该市设市级政府工作部门27个,全省最少;区级党政群机构设16个左右,精简50%,在全省精简幅度最大。此外,该市还在机关中设置专门承担许可和审批业务的综合科室,减少其他科室,实行大科室制。通过大部门制和大科室制改革,力求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新体制。 三、破解行政效能低下难题,配套跟进各项改革。一是以推行问责制度和治庸计划为重点,推进行政效能建设。该市研究制定了《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建立健全部门责任、岗位职责、绩效评估和监督处理等相关制度和机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决策、执行、履行执纪执法职能、社会管理、内部管理、接受监督以及其他行为全面实行问责和治庸,建立干部管理的全程跟踪和评价体系,促进行政人员的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二是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从“便民”和“利商”出发,积极探索行政许可“预许可”和“后审”制度,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构建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行政服务网络。此外,该市还部署了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 通过上述系列改革,鄂州市将逐步构建与城乡一体的空间发展构架相匹配、相协调的行政管理新格局,基本实现横向扁平化、纵向紧凑型的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在湖北省乃至中东部地区开创地市级政府实行“一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的先河,力争建成湖北省机构最少、结构最优、效率最高的城乡一体化城市。 (湖北省鄂州编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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