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一女孩发烧住院"被吃"哮喘药吓坏父亲


新闻来源:腾讯·大楚网   发布时间:2010-03-09   进入【西山论坛】

长江商报3月8日报道 鄂州一名7岁女孩发烧住进鄂州市二医院治疗,结果护士却错误配发了哮喘药。家长吴先生向医院索赔8000元,院方只愿意为患者免去800多元的住院费。昨日,吴先生再次到医院协商赔偿未果。

 

据吴先生介绍,他7岁的女儿蕊蕊因发烧抽搐,被送到了鄂州二医院儿科住院治疗。1月22日下午,他看到孩子床头上放着一盒哮喘药。一问孩子,得知护士刚让她吃了一片。吴先生吓了一跳,因为蕊蕊没有哮喘,且该药不良反应包括“触觉减退及罕见的癫痫发作”。蕊蕊小的时候曾经因为发烧引起过癫痫,万一诱发后果不敢想象。

吴先生马上提出异议,值班女医生查看蕊蕊的处方后说没有此药,断定是护士发错了。

记者从家长处获悉,鄂州二医院儿科出具了一份证明,上面有“错服壹片顺而宁”“检查费用由我科承担”字样,并到鄂州市中心医院给蕊蕊的账户上存上了500元钱。院方认为,发错药是事实,但没有造成后果,最多也就是给蕊蕊免去在该院住院3天的费用800多元钱。

吴先生对此并不满意。他为了给孩子治病总共花了8000元,现在希望医院能够承担责任,进行赔偿。

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广认为,医院用错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对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鉴于目前尚未产生明确损害后果,医院应当赔偿蕊蕊的检查费,及吴先生带女儿检查发生的误工费、交通费。如果产生具体的损害后果,则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赔偿蕊蕊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现在网-长江商报 孙明 温博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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