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农村贫困生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7-22   进入【西山论坛】

  本网讯  (记者黎俊荣  实习生严璐)7月2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09年秋季学期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101万元已拨付,我市针对中职农村贫困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将全面启动。
  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在目前已对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基础上,我省又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对全日制各类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政策作出明确规定:从2009年秋季起,对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农村贫困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非全日制中职学生和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5年制高职学生前3年按中职学生对待,享受免学费政策;少于3年制(高中毕业后就读中职学校)的中职学生符合免学费条件的,按其实际学制享受免学费。
  《方案》规定,农村贫困生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户口学生:孤儿、烈属子女、残疾家庭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病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村家庭子女;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库区贫困移民子女;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农村家庭子女。
  据悉,由于2009年秋季学期我市中职学生已缴纳学费,因此对于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学校将逐一退还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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