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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防指、市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
严肃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纪律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7-31 进入【西山论坛】
本网讯 (通讯员谢建设 记者刘学文 )7月30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市纪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监察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执行防汛抗灾救灾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最大限度减少暴雨洪灾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防汛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各级领导干部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暂不外出,靠前指挥,对所有险工险段和重要堤防,要实行24小时巡查,及时查险除险。各级各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服从调度指挥,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不得搞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做到服从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确保政令畅通;要认真抓好防汛抗灾资金使用和物资储备,对防汛资金、物资和设备等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合理使用,确保防汛工作顺利进行;要妥善安排好受灾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防汛抗洪救灾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加强对防汛抗灾工作决策部署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抗灾资金和物资调拨、分配和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抗洪、抢险、救灾资金与物资全部用于抗洪抢险救灾一线;要加强市场监控和管理,严禁借受灾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严格的问责追究制度,对擅离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贻误战机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抗洪救灾资金与物资的将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重大险情瞒报、漏报、迟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以及对不服从调度指挥,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各级党政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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