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全力参与交通环境整治扫描
发布时间 2011-4-20 11:52:23 来源:鄂州新闻网 作者:
黄卫东在城区交通环境整治动员大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如何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环境,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洁净的出行环境,一直是全市市民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难点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亲自挂帅,破解难题。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将主动作为,认真履责,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力争打一场漂亮的整治攻坚战。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停车泊位。集中精干力量在4月底前,对城区主次干道道路状况和社会停车需求进行周密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停车泊位施划方案。在大型商业设施配套设置停车泊位,服务经济发展;在凤凰广场、江滩公园等公共场所配套设置停车泊位,方便市民休闲;同时选择合适地点设置免费公益停车泊位,方便市民出行。对设置的停车泊位,按规定施划标线,设置温馨指示牌。 二是克难攻坚,强力规划停车秩序。在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内部,指定专门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停车秩序管理。牵头组织公安交警及鄂州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新庙镇、泽林镇等单位加强停车秩序日常监管;对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及经营场所等停车场所,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落实专人管理,引导停车;同时加大对车辆违章停靠和违规设置停车泊位的查处力度,坚绝有效遏制机动车辆乱停乱靠现象。 三是积极配合,全面推进洗车点占道整治。组织专班,在5月底前对城区洗车点破损的人行道进行加固和修复,提升道路完好率;按照洗车点整治的要求,积极提供技术指导,支持洗车点按规范建设排水设施。 四是广泛宣传,有力推进整治活动。结合自身职能,围绕交通环境整治主题,编写一套简洁明了的宣传资料,直接送达服务对象手中。积极参与“交通整治人人参与,美好环境人人受益”主题宣讲,并采取会议发动、媒体宣传、现身说法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合力营造良好氛围,有力推进整治。 总之,我们将按照这次动员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积极投身城区交通环境整治行动中去,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城区交通环境有大的改观,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 维持停车秩序 ![]() 上门上街宣传维护市政设施 致市民(驾驶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驾驶员)朋友们:
为了进一步优化鄂州城区交通秩序,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洁净的出行环境,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4月10日起,在我市主城区开展机动车辆停车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整治活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鄂州开发区、凤凰街办、古楼街办、西山街办、新庙镇、泽林镇辖区。 二、市市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城区道路合适地点施划停车泊位,以满足给广大市民(驾驶员)停车需求。根据有关规定,施划白色停车泊位标线的为收费停车泊位,施划黄色停车泊位标线的为免费停车泊位,请各位市民(驾驶员)按照需要选择停放。 三、机动车辆停放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市市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乱停乱靠。 (二)接受停车泊位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有序停放车辆。 四、需要占道停泊车辆的单位(个人),可按照《湖北省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主管部门提出停车泊位施划申请。经主管部门现场勘查确认符合施划条件后,依法施划停车泊位,并按规定配套设置停车公示牌等设施。 五、自即日起,市市政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联合对整治范围内的违停车辆进行集中整治。2011年4月30日前只纠章不处罚,2011年5月1日起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处重罚。 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需要每个市民(驾驶员)的配合、支持和参与。我们真诚地希望全体市民(驾驶员)行动起来,人人争做“文明交通从文明停车开始,文明停车从我做起”的示范员,以我们的文明行为,为我市“四城”创建作出一份贡献,分享一份精彩,感受一份快乐! 鄂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鄂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为了城区停车更加规范有序 ——城区机动车辆停车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主任黄卫东答记者问 答:为切实做好城区机动车辆停放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宜居宜业城市环境,城区开展机动车辆停车秩序整治行动。旨在通过这次集中整治,实现城区主次干道停车场和停车泊位设置合理,停车标线、温馨提示牌等基础设施按标准设置到位;各类商场、公园、酒店、医院、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按规定落实专人管理门前公共停车秩序;各类机动车辆依规有序停放,基本无乱停乱靠行为;各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内合理设置临时停车场所及自行车停放点,日常管理基本达标规范;各类洗车点经营秩序良好,无占道洗车现象。城区停车秩序显著改观,初步形成城区机动车辆停放长效管理机制。 问:此次城区机动车辆停车秩序整治行动专班由哪些单位组成? 答:为切实加强城区机动车辆停放整治工作,组建城区机动车辆停放整治工作小组和专班。其中,从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抽调15人、鄂城交警大队抽调5人,组成集中整治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百子正街4号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院内),强化对主次干道机动车辆乱停乱靠行为的查处。 问:此次城区开展机动车辆停车秩序整治分哪几个阶段进行? 答:(一)宣传准备阶段(2011年4月7日至4月30日) 1、制作致市民(驾驶员)的一封信,发送到各街道、社区、单位张贴。对宣传劝导期内的违法停车行为,先张贴违法告知书,暂时不作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违法人员,依法作出处理。充分利用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本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组织新闻媒体对整个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责任单位: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鄂城交警大队、鄂州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新庙镇、泽林镇 2、拟定主次干道停车泊位设置规则;对城区主次干道道路状况和社会停车需求进行周密调查,根据路段车流量大小和实际供求需要,科学制定城区主次干道停车场设置规划和停车泊位施划方案。 责任单位: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协助单位:鄂城交警大队 完成时限:2011年4月25日前 3、对各自辖区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单位庭院,现有机动车停车位和自行车停放点设置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提出挖掘停车潜力,增加停车位的可行性意见。 责任单位:鄂州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新庙镇、泽林镇 完成时限:2011年4月25日前 4、完成主次干道停车场设置规划和停车泊位施划方案的报批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完成时限:2011年4月30日前 (二)设施建设阶段(2011年5月1日至5月15日) 1、按照批复的城区停车泊位施划方案,对不具备条件的道路组织加固施工,并依规施划停车标志线,安装温馨提示牌。 责任单位: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鄂城交警大队 完成时限:2011年5月15日前 2、在各自辖区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和自行车停放点,并落实专人管理。 责任单位:鄂州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新庙镇、泽林镇 完成时限:2011年5月15日前 3、督促商场、公园、酒店、医院、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专人管理门前公共停车秩序,并切实做好日常管理。 责任单位: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完成时限:2011年5月15日前 4、督促各洗车点修复门前的破损人行道;对排水设置不完善的洗车点,同时督促按规范建设排水设施。 责任单位: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完成时限:2011年5月15日前 5、开展主次干道、居民区停车秩序整治试点选择武昌大道(中心汽车站至凤凰岗亭段)、凤凰路(凤凰岗亭至马踏飞燕转盘段)作为主次干道停车秩序整治的试点。同时,在凤凰街办寿昌社区、古楼街办花园社区、西山街办石山社区,开展居民区停车秩序整治的试点。试点区域先期启动机动车停车泊位施划、自行车停放点建设和车辆乱停乱靠的查处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鄂城交警大队、凤凰街办、古楼街办、西山街办 完成时限:2011年5月15日前 6、提请财政、物价等部门出台机动车停车收费相关规范性文件。 责任单位: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完成时限:2011年5月15日前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5月16日至6月10日) 1、开展主次干道机动车乱停乱靠集中整治。重点查处车辆乱停乱靠行为。对发现的违法停车行为,一律按法律规定上限予以处罚。整治的时间为每日早七点至晚十点。 责任单位:鄂城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开展取缔擅自设置停车泊位专项整治。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停车泊位予以坚决取缔,对擅自施划的停车标线予以涂抹清除。本专项整治每周整治一次。 责任单位:鄂城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3、开展洗车点占道专项整治。对各洗车点门前占道清洗、擦拭的车辆一律按乱停乱靠予以查处。该专项整治可纳入主次干道机动车乱停乱靠集中整治一并进行。 责任单位:鄂城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4、组织对各居住区停车秩序的检查。对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单位庭院机动车停车位、自行车停放点设置情况、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办,督促管理达标。 责任单位: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鄂城交警大队、鄂州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新庙镇、泽林镇 (四)巩固强化阶段(2011年6月11日至6月30日) 1、持续不间断地开展机动车辆乱停乱靠的查处。 责任单位:鄂城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定期开展对辖区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单位庭院机动车、自行车停放秩序的检查,奖优罚劣。 责任单位:鄂州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新庙镇、泽林镇 启动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建设。拟选择凤凰街办滨湖南路与文苑路交汇处西北角、古楼街办鄂钢跨线桥东桥头桥下空地、西山街办原科氏沥青公司院内各建设一处机动车辆集中停放、修理、清洗场所。集中场所由各街办组织建设。 责任单位:凤凰街办、古楼街办、西山街办 问:最后,请黄主任谈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区交通环境整治是一项复杂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市民期盼已久,各参与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理念,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投身到城区停车秩序整治工作中,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参与单位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坚决遏制各类违章行为,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依法整治,文明执法,在整治当中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参与单位要紧紧围绕整治目标任务,相互配合,精心组织,落实措施,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采取有效办法,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严格标准,落实考核。此次城区停车秩序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的职责谁履行、谁的任务谁完成、谁出问题谁负责”。市“四城”创建办将定期不定期对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不恪尽职守的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街头发放宣传资料 ![]() 整治洗车点现场 ![]() 施划停车泊位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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