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鸟类保护 法治课堂进乡村
本网讯(通讯员江肖潇)“赶鸟不违法,捕鸟可不行。”“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3月2日,由市司法局、市林业局联合主办的全市“市民法治学堂”第三十一期宣讲活动走进梁子湖区沼山镇湖瓢村,首次聚焦鸟类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吸引60余名村民代表聆听。
活动现场,市林业局林业资源管理和保护科科长严劲松为村民授课,严劲松以方言土语和身边案例,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讲得生动鲜活。针对村民提出的“在农田驱鸟是否违法”问题,他明确解释:使用稻草人、反光带、驱鸟器等“土办法”防鸟属正常生产行为,只要不伤害鸟类、不破坏鸟巢,法律均予以支持。但若架设捕鸟网、放置毒饵、使用电子诱捕器等工具,则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构成非法猎捕。
对于村民反映的收购、贩卖野生鸟类线索,严劲松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直指要害。他援引相关法律警示到: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针对网络隐蔽交易,他提醒村民,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已明文禁止平台为非法交易提供服务,“朋友圈卖鸟也是犯罪”,呼吁村民发现线索立即向林业部门或当地派出所举报,共同斩断黑色产业链。
活动中,村民还就鸟类栖息地保护与科学放生展开讨论。严劲松耐心答疑,表示随意砍树、填塘、污染水源等破坏湿地、森林的行为,均属侵害鸟类“家园”,而盲目放生外来物种不仅导致鸟类死亡,还可能破坏生态平衡,需在林业部门指导下选择本地物种,否则好心可能办坏事,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近两小时的宣讲中,严劲松解答了村民提出的12个问题。互动中,答对问题的村民现场获赠环保袋、纸巾等奖品,现场笑声与掌声不断。活动尾声,市林业局与村委会向村民发放鸟类保护宣传资料。“这课听得值,往后咱不光自己守规矩,还得劝阻那些下网捕鸟的人。”村民手捧资料离场时感慨道。
场内冒着“热气”的法治课刚结束,场外护鸟标语已挂上村居围墙与田间地头,“不捕、不卖、不买、不破坏、不乱放”的法治意识悄然扎根。正如严劲松所言:“守护蓝天精灵,不是一个人的事,是咱们共同的责任”。
编辑:王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