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一妇儿权益保护案例入选全省司法典型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盛鑫睿 通讯员周燕语)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我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汪某与高某扶养费暨离婚纠纷案”成功入选。
该案中,汪某与高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23年,汪某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需长期治疗,其父先行垫付了2万元医疗费。后因扶养费问题产生纠纷,经村干部、妇联调解,双方达成由高某支付该笔费用的协议,但高某未履行。
在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后,汪某提起扶养费诉讼。诉讼期间,高某又起诉要求离婚并主张子女抚养权,案件由此演变为涉及夫妻扶养、离婚及子女抚养的复合型家事纠纷。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将案件合并审理。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耐心释法明理,着力修复亲情,平衡各方权益,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汪某与高某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高某抚养并承担抚养费,汪某享有探视权;高某支付汪父垫付的2万元医疗费,并给付汪某离婚经济帮助5万余元。
案件审结后,法院联合检察机关启动社会救助程序,协调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为汪某建立全方位保障体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居家托养服务等帮扶措施,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本案通过并案调解实现“一揽子解决”,既依法保障了精神疾病患者的生存权、发展权,又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院、检察院、妇联、残联等部门共同构建的“审判+救助”复合型司法模式,彰显了家事审判的司法温度与人文关怀。
编辑:王韵